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12家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3-08-08 17:53 各市科技局: 按照《关于印发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皖科才〔2023〕5号)等文件规定,经研究,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12家单位符合建立省院士工作站条件,予以备案。 各市科技局要加强对属地院士工作站的管理和指导,提高工作站运行质量,为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做出贡献。各建站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院士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认真落实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,充分发挥院士及其专家团队高端才智优势,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,努力为院士专家提供良好的生活、工作和科研条件,让院士专家发挥更大作用。 特此通知。 2023年8月8日 附件 2023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(第一批)备案名单 合肥市(2家)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合肥华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宿州市(4家) 安徽淮宿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安徽儒特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宿州陆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安徽高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阜阳市(1家) 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滁州市(3家) 凤阳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安徽联科水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芜湖市(1家) 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安庆市(1家) 安徽拓普勒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|